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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發票中獎 網購業者須告知

中時電子報作者: 記者薛孟杰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2年5月18日 上午5:30

工商時報【記者薛孟杰╱台北報導】

消基會質疑,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,但網購業者可能隱匿中獎資訊,造成消費者損失。對此財政部次長徐仁輝指出,消費者不但可以自行利用採購明細上的發票號碼對獎,網購業者對使用電子發票因而中獎的消費者也有主動通知義務,不至於有業者吞獎金的問題。

徐仁輝說,網購交易明細上有發票號碼,若買受人自己對獎就沒有問題,但若網購業者沒有提供紙本發票,又沒有寄送電子發票,若該電子發票中獎,網購業者有義務通知消費者,還要把發票的正本寄給買受人,民眾的權益不會受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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